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村民未享受国家公民住房政策该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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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好,我叫李万红(电话:17868455433)1974年3月4日出生于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汉王镇农安村七组、(原十二组)村民,家中四口人,除我之外,分别为妻子赵波,大儿子李江林,二儿子李锵炜、因我务工,两个儿子上学等原因,现租住在紫阳县城关镇环城路至今。 

  1974左右,我父亲在汉王镇农安七组,(原十二组)建造土木结构房屋6间,1998年12月20日,包括我在内的兄弟姐妹7人,在父母主持下,进行了分家,我分得正常屋一间。我在2016年就申请贫困户,因我和老婆都得腰椎间盘突出,干不了重活,孩子在上学,在村委会申请个病历都给交了,村单位未报。2020年9月下旬,家里老人来电话告知,我老家房屋被镇上带队拆除了,我立即回家后发现屋被拆除仅仅剩下一间,我分得的一间正堂屋也被拆除了。.经我询问父母,以及其他的兄弟姐妹后方知,拆除老家房屋时,并没有征得我们家人任何人的同意,我如今任不知晓擅自拆除我们房屋的相关责任者。 

  我从出生之日起,就居住在该房屋至今,因务工,而孩子上学需要现在县城租住,名下并无其他住房及房产,未享受任何政策,我居住多年的房屋被无端无故拆除,无法“居者享其屋”其他房,恳请上级领导对我安置住房问题,或恢复房屋原状,充分保障我合法居住权益。

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村民未享受国家公民住房政策该何去何从 第1张

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村民未享受国家公民住房政策该何去何从 第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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