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房权证面积远大于实际面积,榆林市米脂县价值180万元的商业房成了“烫手山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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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实生活中,不动产登记不规范现象大量存在,如果将建筑面积人为放大从而不按实际面积登记,势必对购房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这样的事就发生在受害者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常帅身上, 身份证号:612728198304080238榆林

  2014年3月14号常先生经人介绍与高学刚签订合同,从其手中购买位于米脂县银州中路168号银州商厦二层22.5%的产权股份,于2015年中旬办理产权过户榆林

  后因常先生家庭变故,于2016年开始出售此处产权股份,在出售过程中常先生才发现房权证面积被人为放大,导致其无法出售!!!后听其他原始股东说当时办理产权证时把房屋面积人为放大了,目的是为了以后可以多卖钱榆林。最初高学刚从开发商手中购买此商业房时的建筑面积为948.42平方米(其中公摊面积为26平米,公摊包含一楼.顶楼.地下室、电梯间、楼梯间、消防设施、配电设施等),然而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却是1031.27平米。

  得知此事后常先生去县城建局和质监局找寻银州商厦的设计图纸,用于计算商厦二楼实际建筑面积,验证股东说的是否属实,但未能找到榆林。只从县城建局档案室找到了银州中路168号银州商厦各个楼层和地下室的最终竣工图,以最终竣工图中的数据计算得出银州商厦二楼的最终建筑面积为959.591平米(最终建筑面积为使用面积+公摊面积),其中二楼(本人所购楼层)公摊占比竟然高达36.7%,7层到11层的房屋,公摊最高占比20%。而整个银州商厦的各个楼层的实际面积全部被人为放大。

  常先生于2019年6月底将反映材料交予米脂县纪委,于8月22日收到米脂纪委回复,米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只做了情况说明,并未实际调查榆林

  作为房屋产权登记、办理的米脂县不动产管理局榆林,竟然回复“因工作条件有限,当时办理房产的建筑面积均是房管所人员严格按照房产测量规范中房屋面积测算规定,根据竣工图纸得出建筑面积”,房管局人员没有实地测量却根据竣工图纸得出建筑面积,这样的回执真是如一记耳光打在这样官员脸上!

  其一:当时工作条件有限?请具体说明条件有限的原因,是什么样的条件导致工作人员无法实地测量,只是根据竣工图纸得出的建筑面积榆林。这是否存在失职、渎职?是否存在行贿受贿?

  其二:银州中路168号银州商厦二层实际建筑面积948.42㎡榆林,房产证上登记1030.27㎡,这个测绘图是怎么放在房产证里的,难道是工作失误吗?不!这其中的原因值得深思,背后隐藏着不可告人的密秘!

  其三:在米脂县其他地方是否也存在同样的情况榆林,还是仅此一例,还请麻烦相关部门给公众一个实锤!

  买房本身对老百姓说是人生一件大事榆林,请不要让我们买一个“烫手的山芋”放在手里,常先生做为受害人之一也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受理,还受害人一个公道,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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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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